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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发布时间: 2018-01-04

  省水利厅紧紧围绕行政许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通过简化整合审批事项,完善管理技术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做好服务协调,进一步做好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工作。2016年以来,共审批涉及铁路、公路、航运、输油输气输水管道、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项,市、县共审批80余项,为我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在“放”上做减法,精减优化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对涉及河道又涉及南水北调或胶东调水输水工程的建设项目,制定出台了《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涉及南水北调、胶东调水工程有关意见的通知》,将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建设管理局、省胶东调水局分头评审、审批,整合为省水利厅统一组织评审和审批。按照水利部高速公路涉水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对济泰高速公路、巨单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容项目等多条高速公路100余座跨河桥梁,将省、市、县水利部门分级审批整合精减为省水利厅统一组织评审、审批。按照水利部的部署,整合投资项目涉水审批,将投资项目同时涉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等4项审批统一整合归并为“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通过简化整合,优化了审批流程,减少了审批环节,加快了审批时效,提高了审查质量,大大推进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在“管”上做加法,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定了《山东省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范围、权限,审报、审批程序以及后续监管等方面工作。印发了《山东省涉水建设项目防洪和输水影响评价技术要点暂行规定》,明确了涉河建设项目评价和审查的技术指标具体要求,推进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的制度化、标准化。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抽查了黄水东调穿小清河管道工程和G205庆云绕城段马颊河大桥建设工程,提出整改措施和指导意见。通过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维护了河道河湖管理良好秩序,有力保障了河道行洪和建设项目防洪安全。 

  三是在“服”上做乘法,积极主动服务项目建设。注重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及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相关难题。对济青高速铁路跨河桥梁夹角和阻水比过大等技术问题,专门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技术问题处理方案,促进了高速铁路跨河桥梁审批和工程顺利实施。对水利部流域机构负责审批的重点工程项目,多次带领建设单位到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汇报沟通,主动对接,帮助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加快项目的审批,推动了枣菏高速公路南四湖特大桥、济宁矿业集团梁山航道等建设项目建设。通过优质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化,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建设单位满意程度。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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