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2018年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培训班

作者: 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06-08


  为进一步深化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各级河长的履职能力,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5月30日6月1日,我省在济南市举办2018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培训班。副省长、省副总河长于国安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积军主持开班仪式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出席。培训班邀请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长、水利部建管司原司长孙继昌,福建省泉州市副市长、副河长肖汉辉,省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赵青分别就全国河长制湖长制政策、泉州市河长制工作实践和经验、山东省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进行授课。各市、县(市、区)分管水利工作的负责同志,各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河长办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于国安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意义,全力提高河湖管护水平,全面提升水生态质量。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对河长履职、工作制度落实、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侵占、污水乱排、垃圾乱倒、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坚决抓好问题整改。河长湖长要强化管护责任,切实做到守河湖有责、护河湖担责、治河湖尽责,当好河湖生态的守护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作用,确保将河长湖长确定事项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以严格的考核奖惩,确保河湖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管护措施做到“精准施策、源头管控、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切实抓好“一河(湖)一策”的实施深入开展涉水污染源专项检查,强化联防联控,统筹水岸协同治理,构建全域治水新格局。

  此次培训班培训人员多、覆盖面广、学员规格高培训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灵活生动,培训效果明显,对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档来源: 工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