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明确,“清河行动回头看”以建设“无违”河湖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河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巩固和深化2017年“清河行动”成果,坚决查处河湖(含水库,下同)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行为,维护河湖良好水事秩序,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提升。
《实施方案》要求, 2018年底前要对2017年“清河行动”以来遗留问题和反弹、新增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整治重点任务:一是违法建筑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二是违法活动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非法养殖、捕捞、种植林木和高杆作物、采砂、取土以及侵占、破坏、损毁水利工程等违法行为。三是入河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包括新增和已封堵排污口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纳网改排的排污口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需规范管理的排污口是否按照要求登记、设置同意、设立标志牌、建立档案资料等。
《实施方案》提出,“清河行动回头看”总体按照“全面排查、制定方案、清理整治、总结评估”的步骤实施,实施情况纳入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实施方案》对加强“清河行动回头看”的组织领导、督导调度、宣传发动、整治档案管理、长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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