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九平在中共山东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纪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0-11-30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努力开创水利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在中共山东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的纪检工作报告
凌九平
(2010年11月1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第五届厅直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将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厅直机关第六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八年的工作回顾
2002年厅直机关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厅直机关各级纪检组织,在厅党组、厅直机关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指导下,在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争做水利先锋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正确权力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纪国法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示范教育,多次组织厅直机关党员干部参观监狱,观看《王怀忠的两面人生》、《扭曲的人生》、《蜕变》、《段义和案件警示录》等警示片,观看了《为民书记郑培民》等先进事迹录像片,增强自律意识;邀请省纪委、省检察院的领导作廉政教育报告,厅党组书记、厅长杜昌文同志亲自为党员干部上党课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厅直机关1300多名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考试、测试,组织参加了省直机关纪检干部理论考试,取得了优异成绩。开展"勤政廉政,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在省纪委举办的"工作规划"知识竞赛中,我厅直机关代表队参加了现场知识抢答竞赛,获得二等奖。积极组织选送书法绘画作品参加省纪委"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书画展和公益广告作品展。将廉政建设和创建"学习型、创新型、落实型、服务型、廉洁型"的文明机关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网络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创造良好廉政文化氛围,推动了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总体规划,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计划,统一安排部署。整合纪检、党委、宣传、人事等部门的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和杜厅长"高度重视、彻底清理、主动自查、认真整改、规范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复查和"回头看"等工作,我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认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杜昌文厅长提出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的总体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省1053个重点水利项目逐个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902个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督办整改,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水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有效减少和防止了水利系统商业贿赂问题发生。同时,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省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的通知》、《关于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的通知》、《关于报送市厅级及以下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的通知》等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
——全面规划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组织厅直单位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的《具体意见》、《实施办法》,结合我省水利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山东省水利厅党组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意见》(鲁水党字[2006]4号)、《山东省水利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明确了水利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这几年,围绕对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干部任用监督等关键环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厅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以及水利项目审批立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等80余项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厅里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厅党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高规格的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做动员讲话,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每年都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当年度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搞好任务分解,抓好责任落实。厅党组、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信件亲自批阅。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管工作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抓到哪里。承担反腐倡廉任务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分工的任务。各级纪检部门主动考虑,超前谋划,积极协助党组(党委)分析、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平时抓好督促检查,年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做到反腐倡廉工作有部署、有督办、有检查、有考核,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通过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干部任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把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资产管理、计划项目审批等作为重点内容加强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组(党委)研究之前,人事部门先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出具廉政鉴定,全面掌握干部情况,供党组(党委)决策参考。对新提拔任职的干部,上岗前都进行廉政教育,提出廉政要求,做到选准用好,避免干部带病上岗。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廉政谈话机制,每年厅主要领导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与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普遍进行谈话,沟通思想,帮助解决思想问题和工作困难,支持和鼓励他们干事创业。对个别群众有反映、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早打招呼,做到防范在先。
——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各级纪检组织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有效地发挥了纪检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坚持"参与不干预、监督不代替、支持不失职、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包办"的原则,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开工前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强化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配合水利部等上级部门开展水利工程稽查,督促工程质量等问题的有效整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监督,派人参加厅直单位、厅机关处室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建立信访举报管理和初访工作责任制,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引导党员干部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各级纪检部门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该处理的处理,该澄清的澄清,保障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领导批办和上级批转的人民来信,调查核实后按时上报。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和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按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厅党组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全厅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不断得到改进,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围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民、务实、清廉"、"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先进性教育、创建"两好一高"机关活动、厅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厅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权力观、政绩观、发展观教育,今年厅党组还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作风建设,全厅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
——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水利行业实际,每年都制定印发"关于水利系统行风建设年度工作安排的意见"。建立了省水利厅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登记清理了近年来我厅评比表彰达标项目,规范表彰工作,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发放工作,制定印发了《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迁占安置暂行办法》,与当地政府签订征地迁占补偿责任书,确保了移民补偿资金足额到位。认真解决水利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累计集中专项清理工程款项目64个,清欠总额33040多万元,清欠率达100%,在全省各行业和全国水利系统率先完成清欠工作。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非法取水、非法采砂、破坏损毁水利工程、违法涉河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案件30291件,处理水事纠纷2989起,社会水事秩序显著好转。组织开展了大型灌区管理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位山灌区、小开河灌区等多个大型灌区管理单位被水利部评为精神文明单位。认真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整理,分别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群众对处理情况普遍感到满意。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厅电子政务系统不断完善,厅机关日常办公基本实现了网络化、无纸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开支,并有效促进了各项政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处室接到下级请示文件,例行审批事项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处室之间会签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法规、规章草案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会签意见。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水利行业形象逐年提升,在历次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中,水利行业群众满意度都排在前列。
(五)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科学分析,妥善处理。近年来,对群众署名举报的一名基层干部进行了立案调查,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一名基层单位负责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后提出了处理建议,由有关单位进行了组织处理。认真对待党员申诉,对一名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重新进行调查核实,经上报省有关部门同意,依纪做出了撤消处分的决定,维护了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厅直属单位一名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宣告缓刑)的处级干部提出了党纪政纪处理意见,使犯罪人员受到党纪政纪惩处,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在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做斗争的工作中,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科普教育,积极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入组织开展"四无机关"创建活动。购买《荣与辱》及《揭穿门徒会的骗局》等反邪教图书、电教片150册。2006年度、2008年度两次被评为省直"四无机关"创建活动先进集体。2009年,按照省直机关610办公室通知精神,厅机关和驻济厅直单位分别对本单位本部门防控处置邪教工作进行了排查摸底,未发现聚集滋事、宣传散发反动标语等事件,切实做好"十一运"防控邪教工作。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执纪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组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实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自我要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监督,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2002年以来,我厅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扬和广大职工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厅党组、机关党委和省直机关纪工委坚强有力的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兢兢业业的工作。在此,我代表厅直机关纪委,向为水利纪检工作付出心血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还不够强,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违纪违法;制度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存在管理漏洞,有的制度执行的也不够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加以解决。
回顾八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用正确的理论作指导。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并解决腐败问题。
(二)必须坚持为水利中心工作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水利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和服从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变化、新要求,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三)必须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要牢固树立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的观念。既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又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一个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必须坚持制度的保障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靠制度来保证。建立健全适合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
二、今后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今后几年,是践行厅党组新的治水方略、完成"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实现厅党组制定的新时期治水目标和工作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利用水利讲坛、网络、展览等宣传媒介,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水利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工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购建职工住房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加强对水利行业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资金的监管。
(二)完善制度,全面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认真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在严格执行和落实现有法规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对上级印发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我们要结合山东水利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确保落实到位。对我们在反腐倡廉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要上升为制度。当前,要集中精力对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行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修订完善,缺少监督执行部门和违反处理条款的要补充。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要按照厅党组印发的《山东省水利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要求,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申报、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以及干部人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设。要结合贯彻上级在干部问责、廉政准则、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水利财政投资管理、科技经费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完善水利投资决策和监管、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方面的制度规定,拿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要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努力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三)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水利项目安排和大额度水利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有效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纪检监察、审计配合协调机制,完善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工作,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四)切实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社会关切的水利问题
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开展对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集中整顿。改进文风会风,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的庸俗作风,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不良现象。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经常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作风飘浮、工作不负责任的,要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和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进一步加强信访监督工作,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信访举报要及时排查核实,妥善处理,保证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实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实施信访监督,早提醒、早打招呼、早纠正。要加强案例剖析,针对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注重查办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资源开发管理等容易发生腐败领域和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限制。要完善案件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健全办案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规定,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六)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做好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结合创先争优争做水利先锋活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培养、使用和教育工作,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工作本领,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要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相信,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定会在厅党组和新一届党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实现本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为全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