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副厅长孙义福谈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保障山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 2011-11-29
山东省政府网:近年来,水利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今年年初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相继出台,水利更是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请问,作为一名水利工作者,您是如何理解水利的地位和作用的?
孙义福: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深刻分析了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随后,省委、省政府紧密结合山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这两个一号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加深了全省各级对水利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也为我们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水利不仅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我省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而且降水时空分布极为不均,十年九旱、旱涝交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不懈地兴水利、除水害,推动水利事业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利支撑保障。我省以约占全国1%的水资源,灌溉了全国6%的耕地,生产了全国8%的粮食,养育了全国7%的人口,支撑了全国10%的经济总量。面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新形势,面对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新要求,面对极端天气事件多发突发频发的新情况,水利改革发展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水资源短缺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水旱灾害威胁仍然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心腹大患,水生态退化仍然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薄弱环节。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对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省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作为水利工作者,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以及中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统筹治水、科学用水、依法管水理念,切实抓好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努力推动全省水利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跨越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保障。
山东省政府网:在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过程中,省水利厅积极行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请您谈一下在推动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孙义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是今年全省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发布以来,我们积极配合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省直部门和单位,狠抓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一号文件贯彻落实,在全省掀起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热潮。工作中,主要抓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在率先出台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联合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套出台了10多个政策性文件。全省17市和118个县(市、区)分别出台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0多个政策性文件。二是分解落实责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落实省委一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将65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省直有关部门,并明确了 18 个部门的牵头责任。省水利厅将水利部门承担的任务细化为 66 项工作,逐一落实到各处室、单位,并规定了具体时间节点。各市都落实了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全省初步形成了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治水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纪委成立了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监察厅和水利厅联合成立了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水利厅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相应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对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确定每年两次组织开展对各市党委、政府及 18 个省直牵头部门开展督查。7月底至8月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四个检查组,对全省17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第一次专项督查。四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制度。省委将各地水利改革发展绩效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水利改革发展任务,执行政策不到位、红线控制不严格、防汛抗旱及生态保护出现重大问题、水利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这些政策措施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山东省政府网: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资金投入是关键。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都对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我省将在哪些方面加大水利投入?
孙义福:建立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水利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按照中央"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并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一是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和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确保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都有明显提高,并相应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二是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确保足额计提。三是足额筹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认真贯彻《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全省各级水利建设基金足额筹集到位,并全部用于水利建设。四是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扩大贴息范围和规模。五是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资水利事业,鼓励符合条件的水利投融资平台进行直接、间接融资,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大力推行"民办公助"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治水兴水合力。
山东省政府网:水资源严重短缺是山东的基本水情。水利部在年初确定我省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省份之一。目前,我省在这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孙义福:我省立足于基本省情和水情,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自觉和对山东未来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率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一是抓红线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逐级测定了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了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基本建立起了省、市、县三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凡是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取水许可,初步形成了"以供定需"、"一控双促"(控用水总量,促用水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倒逼机制。二是抓定额管理,推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去年以来,我省相继颁布了9个重点工业行业的产品用水定额、主要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饮用水企业产水率标准等地方标准,严格按照定额对各类取用水户实行用水计划管理,有效促进了全社会节水。三是抓监督执法,保障制度有效推行。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所有需要取水的新改扩建项目都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严格限制缺水地区新上高耗水项目。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将各级新增取水许可严格限制在总量控制指标内。严格用水监测,把监测数据作为考核和制定用水指标的主要依据。严格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取用水案件,为制度实行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