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各市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
《2018年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水利厅
2018年4月11日
2018年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
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全省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档案,实施更有效管控和整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有效落实,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摸排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状况。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在建工程使用的爆炸品等,已建工程、水质监测、水保监测、水文实验室、水利科研实验室使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各级各单位按照国家《高危化学品目录》、《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品种目录》(附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摸排工作,分析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并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摸清水利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底数。 (6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完善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档案。各级各单位在摸排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信息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根据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分布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情况档案,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http://sdfxmp.qdrise.cn:9999/WHP_COUNT/)。实时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动态,情况发生变化的,随变随入档,切实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6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对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治和管控。加大对排查出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必要时停工停产。对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对重大危险源依法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实施分级管控,确保安全运行。(全年持续推进)
(四)深化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专项整治。实行“三个一律”,涉及液氯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标准(试行)》的,一律停止使用;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存储罐区,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6月底前完成)
(五)认真落实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各级各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单位、各环节、各领域“一张图一张表”,明确管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6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人员培训。利用全省“开放式”全员安全培训和考核信息系统,对水利行业涉及危化品管理、使用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全员安全培训。根据工艺技术和设备特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化学品使用安全。(全年持续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8年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组织实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分析,制定方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分析研判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综合治理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被动应付、推进缓慢的,严肃问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管控措施缺失酿成事故的,依法追责。
附件: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品种目录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