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现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按要求到岗到位。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且在确定中标候选人或合同签订之前,应进一步核实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情况。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应对投标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承诺书。为便于人员锁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完善并更新人员及项目相关信息。
目前,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已实现自动识别锁定功能,对项目经理承担一个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或6个月内发生变更的,系统已自动锁定冻结该人员,使其不能参与电子招标投标。通过实施系统锁定,能够更好地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主要人员到岗履职,减少人员不到位情况发生,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起到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