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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18-01-08

   

  近日,《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经山东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将于2018129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从山东实际出发,明确了生态河道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提出了生态河道的具体评价体系,共涵盖5个方面和16项具体指标。我省以地方标准形式出台生态河道评价标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生态山东建设的重要基础,为全省生态河道建设提出了要求、亮明了“标尺”,使生态河道建设有据可凭、生态河道管理有章可循、生态河道评价有标可依。

  下一步,厅科外处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生态河道等标准的宣传贯彻,指导做好2018-2020年拟制定的《山东省农田水利标准》等23项计划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加快完善全省水利地方标准体系,不断增强标准供给质量,推动形成“设计有规范、建设有标准、管理有规程”的良好局面。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科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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