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多措并举加大水土保持方案督办力度
发布时间:2018-06-21
近期,潍坊市水利局想方设法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多措并举加大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督办力度。
一是编辑、印发《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保法规告知书》小册子,内容包括:1.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完成水保方案审查审批,明确编制依据、范围、分类、程序、环节及受理地点和申请材料等;2.全面落实水行政部门批复的水保方案,明确全面落实水保措施,及时缴纳水保补偿费;3.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属地监管原则,加强跟踪督办;4.生产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进行验收,明确报备材料和受理地点;5.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档案管理,明确专柜专盒管理水保档案;6.生产建设单位、个人法律责任,明确不编方案、不验收水保设施、不缴纳水保补偿费等的法律责任。
二是加强与市发改委联系,对于市级已经立项的项目,审批科每个月从市发改委审批窗口获取各项目名称、位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资料,水保科根据提供的项目联系人通过电话督促每个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将《告知书》通过邮箱发送到建设单位和有关县市区水利局及水土保持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收到了良好效果。对于不答应或迟迟不编报水保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水保科将建设单位有关资料移交给水政监察支队依法办理。
三是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对于还没有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想方设法告知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保方案,积极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搞好协调,将印制的《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法规告知书》放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服务台,提前告知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编报水保方案。
四是建立健全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情况档案。从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开始,建立健全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情况电子档案,及时补充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报情况、水保补偿费缴纳情况、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及监督检查情况。
(潍坊市水利局水保科)